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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債券投資者權益保護教育專項活動:債券典型風險案例(一)

    發布時間:2019-01-30

    近日,中國證監會組織開展債券投資者權益保護教育專項活動,向廣大中小投資者開展債券知識普及和風險揭示工作。前幾期,哞哞向投資者們介紹了資產證券化的相關知識,本期開始,小編為投資者們選取典型的債券風險案例進行分析,敬請關注。

    C公司付息違約和終止上市風險處置案例

    C公司主營業務為生產和銷售單晶硅和多晶硅太陽能電池組件,注冊地為S市,實際控制人為N。公司于2010年11月X日在交易所上市。2012年3月,公司發行了10億元存續期為5年、附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的公司債(以下簡稱“11C債”),發行利率為8.98%,每年的3月X日為債券付息日。2014年3月X日,公司發布公告,無法按期全額支付第二期債券利息已構成實質性違約,引發國內外市場、媒體的高度關注,打破了剛性兌付的預期。

    一、風險事件成因

    1、全球光伏行業陷入低谷,國內光伏企業內憂外患

    外因:美國市場的“雙反”已對中國光伏業形成巨大的沖擊,歐洲市場的“雙反”調查及萎靡經濟下薄弱的需求更是給中國光伏業致命一擊。

    內因:國內光伏產業盲目擴張、產能過剩也是一個重要問題。

    2、公司轉型過于激進,未充分考慮流動性風險

    面對經營壓力,2011年下半年,C公司開始率先嘗試全面向電站投資建設轉型:一方面自身大量進行電站項目投資,另一方面,組件銷售也全面直接面向電站投資商。該轉型雖然可能提高公司的組件獲利水平,但也將公司的資金周轉風險推向了極致。

    3、歐債危機使公司資金陷入全面困境

    C公司未預測到歐債危機以及歐洲經濟衰退導致當地銀行對電站建設貸款收緊銀根,貸款比例縮減、放款速度拖延。C公司外售組件的客戶以光伏電站投資商為主,在歐洲銀行不斷緊縮銀根的趨勢下,客戶付款周期一拖再拖,進一步加劇了C公司資金鏈的緊張情況。

    4、國內銀行抽貸導致資金鏈斷裂

    光伏行業陷入困境后,國內銀行將光伏列入重點關注行業,緊縮銀根,加大貸款催收力度,公司融資渠道受到了極大限制。

    二、風險事件應對及處置

    1、流動性風險化解方案執行情況不佳

    C公司制定了化解流動性風險的方案,包括加速應收賬款的催收工作、出讓已具備變現條件的海外電站、盡快處置境內非核心資產、自主生產和代工模式相結合等措施,但未能擺脫流動性危機。

    2、公司債第二期利息未能如期足額償付,公司債終止上市

    2014年3月,“11C債”第二期8980萬利息僅按期支付400萬元,構成實質性違約。2014年5月X日,因公司連續三年虧損,“11C債”終止上市。

    3、破產重整化解風險

    2014年,債權人向法院提出關于對C公司進行破產重整的申請并得到法院受理。經過債務重整,“11C債”的本金、利息、復利、罰息等均兌付完畢,違約風險化解。

    三、案例啟示

    “11C債”違約事件打破了剛性兌付的預期,揭示了債券投資天然信用風險的屬性,給我們廣大中小投資者有很多啟示。

    其一:C公司危機的爆發離不開行業的劇烈下滑,若投資者在項目投資過程中能對行業的發展趨勢進行準確的預判,預先采取行動規避風險,就有可能減少損失。因此,在進行公司債投資時,投資者應對宏觀經濟、行業發展情況保持高度關注。

    其二:大多數個人投資者認購公司債時并未對公司債的風險有充分的判斷,認為公司債作為債權類產品等價于銀行存款保本保息,從而在債券存在償付風險時出現了部分過激的舉動。因此,投資者需有一定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防范公司債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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